太原强制推广“太阳能光热”
昨日,市住建委介绍,我市将强制推广太阳能光热建筑应用,按照太阳能光热与建筑一体化的原则,从规划、设计、建造、验收等各个环节,使太阳能光热应用与建筑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市住建委介绍,去年,我市实施了“节能暖房”工程,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180万平方米,年节省标煤2.48万吨,减少二氧化硫、二氧化碳、粉尘颗粒等大气污染物排放6.3万吨,约2.37万户7.59万人受益。凡是通过节能综合改造后的住宅楼,节能标准可提高50%到65%。这意味着,房子更加暖和了,窗户隔音噪声小了,冬季采暖期室温比改造前可提高3摄氏度至5摄氏度。据测算,以一户家庭80平方米计算,每户居民家庭年可节省电、取暖等费用约700元。
今年起,凡全市新开工建设的12层及以下的居住建筑、高层居住建筑的逆12层和有生活热水需求的医院、学校、宾馆、洗浴场所等公共建筑,必须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对既有建筑在不影响建筑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鼓励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
不符合太阳能建筑一体化要求的,不予办理施工许可。未按照要求施工的,不予通过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建成住宅小区未按规定安装使用太阳能光热系统的,不予通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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