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自2012年9月I日起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告
2012年第19号
根据《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质检总局第17号令)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组织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第九批)》、《远里冷凝机组冷藏陈列柜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和《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现予公告。
《远里冷凝机组冷藏陈列柜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和《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自2012年9月I日起实施,2012年9月一日前出厂或进口的产品,可延迟至2013年9月I日前加施能效标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
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第九批)
序号 |
产品
名称 |
适用范围 |
依据的能效标准 |
实施
时间 |
1 |
远置冷凝机组冷藏陈列柜 |
适用于销售和陈列食品的远置冷凝机组冷藏陈列柜。不适用制冷自动售货机和非零售的冷藏陈列柜。 |
GB 26920.1-2011商用制冷器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第1部分:远置冷凝机组冷藏陈列柜 |
2012年
9月1日 |
2 |
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 |
适用于贮热水箱容积在0.6 m3以下的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 |
GB 26969-2011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
2012年
9月1日 |
附件:
《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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