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志臣谈太阳能企业家电下乡中标
纵观本次未中标的企业主要分两大类:第一类是企业对招标文件理解不透彻或重视不够,造成标书不符合招标要求,有32家企业未通过第一个标书审查程序。主要原因包括:标书中没有企业商标工商证明,无省级以上产品检测报告、销售服务网点不能开具发票,一个型号产品多个报价、产品检测型号与“下乡”申报型号不符合等问题。在101家进入第二个打分程序中,有9家企业由于分数过低未能中标,原因是这9家企业除自身综合实力之外,它们的标书中缺少如产销量统计局证明、营销服务网点填写不详、服务网点未达到70%,缺乏详尽服务措施,缺少真空管检测报告和产品检测结果较差等。
历经半年风雨历程的太阳能热水器下乡工作,终于尘埃落定。在投标的133家企业中,中标企业92家,中标率达69.17%。国内大型骨干企业和地方骨干企业中标率达96%,再一次表明骨干企业是“太阳能下乡”的主力军。依据商务部、财政部的“太阳能下乡”符合条件企业不分大小,中标无名额限制的精神,本次太阳能热水器下乡企业中标率较高,企业省市分布较广。其中北京中标企业14家,山东19家,江苏16家,浙江16家,安徽5家,广东5家,河北4家,四川、重庆4家,湖北2家,河南2家,云南2家,福建2家,辽宁一家,计92家不同规模的企业。
本次评标工作在商务部、财政部领导下,组织成立评标专家组对133家投标企业按两个程序进行。第一个程序由专家对企业标书合格性进行审查;第二个程序是专家组按企业商务能力、产品技术指标进行打分,最后将打分结果上报商务部、财政部审批,确定中标名额。
我们衷心希望未中标的企业认真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提高企业自身实力,
在下一个招标工作中争取入围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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