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2月1日起,国家将家电下乡从10多个省(区、市)推广到全国。同时,将太阳能热水器产品列入家电下乡政策补贴范围,由各省(区、市)根据当地需求从中选择增加部分补贴品种。目前,北京、山东、辽宁、江苏、浙江、广西等地已将太阳能热水器纳入了“家电下乡”的范畴,大大推动了太阳能热水器在农村的普及。
太阳能热水器跻身“家电下乡”计划,是一件惠民、拉动内需的好事。对于一般农民而言,置办一件“太阳能”算得上是家庭内数目不菲的一笔开销。因此尽管农村最需要也最有条件使用太阳能,但“太阳能”距离大多数农民的生活并不近。而“太阳能下乡”可以让农民花比较少的钱,就能改善生活,实现用热水洗澡的愿望,因而在广大农村受到热烈欢迎。从近期一些地方反映来看,农民对“太阳能下乡”寄予厚望,购买热情空前高涨。
然而,值得注意的一个问题是,太阳能热水器与彩电、冰箱等传统、成熟家电不同,低价彩电只要有电源就可以正常收看,而太阳能热利用产业目前尚处于一个发展不成熟、标准欠缺、市场不规范、鱼龙混杂的环境中。因此,在农民和太阳能企业双方“你恩我爱”的表象之后,有必要认真思量一下:“太阳能下乡”在满足农民改善生活品质方面还有哪些工作需要改进?还有没有给予农民更多实惠的“潜力”可挖?
之所以有如此疑问,是因为据媒体联合调查显示,70%的太阳能热水器不好用,存在明显质量隐患。而“太阳能下乡”的“规格”限制、最高限价政策等,容易给太阳能的使用品质带来一定隐患。低价和质量隐患原本没有必然联系,但由于太阳能整体产业的不规范以及太阳能安装、维修、保养条件的复杂,两者之间产生某种联系也不足为奇。一些企业在“薄利”的经营策略下,只追求销量,而服务手段、技术和网络难以跟上,一旦让有使用品质隐患的“太阳能”进入农村,将给农民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笔者以为,“太阳能下乡”应给予农民更多的实惠,如在“太阳能下乡”补贴上,不同等级产品采用不同补贴政策,从而鼓励农民购买优质产品,不失为减少上述“隐患”的一可行办法。
当然,“太阳能下乡”还有许多工作要做、要细化:如制定更加符合“太阳能下乡”实际的相关政策,加强对“太阳能下乡”的监管以及引导“太阳能下乡”参与企业加强自律等等,都已显得十分迫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