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财政部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的实施意见》和《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两部门决定,中央财政今年将通过财政补助支持开展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太阳能光电项目业主单位或太阳能光电产品生产企业最高可以获得20元/瓦的中央财政补助资金,这相当于目前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系统成本的近50%。
在谈到目前我国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现状时,财政部有关部门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加快推进太阳能光电在城乡建筑领域的应用是落实国务院节能减排与发展新能源战略部署的重要内容之一,但当前我国在该领域还存在太阳能光电建筑一体化设计及施工能力不足、相关应用技术标准缺乏、建筑实现构件化的太阳能光电组件生产能力薄弱等问题。
对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实施财政补助,将有助于启动太阳能光电在城乡建筑领域的应用市场,带动太阳能光电产业发展。有关负责人特别强调,此次中央财政补助政策扶持的重点是太阳能光电建筑一体化应用,对于不与建筑结合利用的光伏电站等光电利用形式则不在此政策扶持范围之内。
据介绍,今年中央财政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补助标准原则上定为20元/瓦,具体标准将根据与建筑结合程度、光电产品技术先进程度等因素确定。有关负责人指出,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系统成本主要包括两个部分,一是太阳能电池组件成本,近年来,随着国内光电企业技术进步与产业规模扩大,太阳能电池成本迅速下降,目前已降至20元/瓦以内。二是安装应用成本,根据与建筑结合利用程度的不同,实际安装应用成本差异较大,一体化程度较高的安装应用成本也较高,目前安装应用成本平均在20元/瓦左右。今年的补助标准确定为20元/瓦,占目前系统成本的近50%。补助后发电成本约为1元/千瓦时左右,增强了光电的价格竞争力。该补助标准与国际比较也处于适中水平,有利于更好地开拓国内市场。
对于企业如何具体申报和实施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工程示范项目,有关负责人表示,太阳能光电项目的业主单位或太阳能光电产品生产企业等单位在申请资金时,应提供项目立项审批文件、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技术方案、太阳能光电产品生产企业与建筑项目等业主单位签署的中标协议等材料。示范项目及补助资金确定后,财政部将补助资金拨付省级财政部门。近期,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将下发申报通知和指南,进一步细化补助资金重点支持领域、技术要求、申请材料要求、资金申请程序等,尽快启动第一批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