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明太阳能上市可能会受偷税影响
皇明太阳能偷税或将影响上市
最近一段时间以来,皇明太阳能偷税的音讯在业界普遍传播。虽然皇明太阳能方面一直不供认本人存在偷税行为,但是其丝毫改动不了德州市国税局曾经认定皇明太阳能存在偷税行为的事实。
继实名告发皇明太阳能偷税漏税之后,来自甘肃酒泉的郭建琴又把皇明太阳能偷税被认定的状况,实名告发到中国证券监视管理委员会,郭建琴晓得,皇明太阳能是拟上市公司。此外,郭建琴正在结合更多的皇明太阳能经销商,以便搜集更多皇明太阳能收取货款不开具正式发票、涉嫌偷税的有关资料。http://www.taiyangneng51.com/
皇明偷税被国税局查处
证监会关注皇明“问题”
7月12日,甘肃酒泉的罗正忠收到来自中国证券监视管理委员会发给妻子郭建琴的一封信,此时,郭建琴正在前往山东德州的火车上。
证监会的那封信不是普通的信件,罗正忠第一时间把信件的内容编成手机短信发给了郭建琴。
7月13日,中国商报记者看到了证监会写给郭建琴的信件内容,全文如下:“郭建琴同志:你好,你反映皇明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有关问题的来信收悉。皇明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行政答应申请目前正在我会审核,对你来信反映的事项,我会将依照相关规则停止处置。特此函复。”其落款日期为“2010年7月7日”,落款处印章为“中国证券监视管理委员会人民来信来访专用章”。
郭建琴与皇明太阳能热水器泪盈眶之间因代销合同纠葛,曾经打了7年官司,至今仍未有最终的结果。2007年、2008年,郭建琴先后两次实名告发皇明太阳能“偷税漏税”,德州市国度税务局稽查局依据其告发,于2008年5月23日认定皇明太阳能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偷税行为,并制造了编号为“德国稽处(2008)11号”的“税务处置决议书”。
“当时,我告发的数额有二三百万元。”虽然郭建琴对该“税务处置决议书”认定皇明太阳能集团有限公司偷税的数额存有异议,但是,德州市国度税务局稽查局曾经认定皇明太阳能集团有限公司的偷税行为。这几让郭建琴看到了些许希望。
2010年6月12日,郭建琴又把皇明太阳能偷税的事实告发到中国证券监视管理委员会。曾经和皇明太阳能打了7年官司的郭建琴晓得,皇明太阳能正在张罗着准备上市。
事实状况是,皇明太阳能确实正在积极准备上市。记者留意到,2010年1月10日出版的《群众日报》,登载了一则“拟初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承受辅导公告”,该公告内容为:“皇明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拟初次公开发行上市股票,现已开端承受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辅导。最终能否发行股票并上市,尚待中国证监会的核准。依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请求,为进步股票发行上市透明度,防备化解证券市场风险,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本公司愿承受社会各界和公众的言论监视。”
2010年1月10日,皇明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上述公告,对外宣布拟初次公开发行上市股票。紧接着,1月25日,山东省德州市开发区国度税务局就给皇明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征税状况的证明”,该证明说,皇明太阳能自成立以来,未发作偷税、漏税。可问题是,2008年5月23日,德州市国度税务局稽查局认定皇明太阳能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偷税行为。显然,“关于征税状况的证明”是一份内容存在虚假陈说的证明。
拟上市公司提供虚假征税证明资料,会有什么结果?2010年7月12日,中国商报记者把皇明太阳能偷税以及提供虚假征税证明的状况,反映给了中国证券监视管理委员会,并列出采访大纲传真给证监会新闻处。截止到记者发稿时,证监会有关方面回答记者说:“正在依照相关程序办理”。
经销商告发皇明偷税被奖励
国税局未严厉执行奖励方法
虽然早在2008年5月23日,德州市国度税务局稽查局曾经认定皇明太阳能集团有限公司的偷税行为,但是,直到时隔两年之后的2010年4月30日,郭建琴才得知告发结果。
由于郭建琴是实名告发,依照规则应该 得到奖励。自2007年3月1日起实施的《检举征税人税收违法行为奖励暂行方法》规则:“对单位和个人实名向税务机关检举税收违法行为并经查实的,税务机关依据其奉献大小按照本方法给予奖励。”
2010年7月13日,在德州市国度税务局,郭建琴提出要奖金时,得到的回答是,德州市国度税务局已于2010年7月8日将500元奖金汇入郭建琴的丈夫罗正忠的中国工商银行账户。
依据《检举征税人税收违法行为奖励暂行方法》,税务机关对检举的税收违法行为经立案查实处置并依法将税款或者罚款收缴入库后,由税收违法案件告发中心依据检举人书面申请及其奉献大小,制造《检举征税人税收违法行为奖励审批表》,提出奖励对象和奖励金额倡议,依照规则权限和程序审批后,向检举人发出《检举征税人税收违法行为领奖通知书》,通知检举人到指定地点办理领奖手续。
但是,德州市国度税务局在没有向郭建琴发出《检举征税人税收违法行为领奖通知书》的前提下,就直接把奖金汇出。
《暂行方法》还明白规则:“检举人或者代领人领取奖金时,应当在《检举征税人税收违法行为奖金付款专用凭证》上签名,并注明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的号码及填发单位。”
但是,郭建琴、罗正忠均未看到《检举征税人税收违法行为奖金付款专用凭证》,更没有签名,作为检举人的郭建琴就这样“被奖励”了500元钱。
郭建琴不了解,本人实名告发的数额有二三百万元,为什么只查处了三十多万元?另外,在皇明太阳能偷税被媒体披露之后,德州市国度税务局又为什么不执行《暂行方法》而急着直接把奖金汇出?这背后能否另有隐情?
“无偷税”证明资料疑点重重
国税局官员称“记者干预太多”
2010年6月29日,《中国商报·能源导报》刊发了《皇明拟上市被疑提供虚假征税证明》,该文刊发后,一些网络媒体纷繁转载。关于该报道内容,皇明太阳能第一时间向“搜狐财经”发了声明,质疑文章存在诸多偏颇,该声明表示:皇明有当地国度税务部门提供的正轨“无任何不良征税记载”的证明,且从未收到国度任何一级税务部门的税务处置决议书。据国度法律法规,标明皇明无任何偷税行为。我们曾经经过法律手腕处理此事,并保存对原发媒体追查法律义务的权益。
皇明公司所指的有当地国度税务部门提供的正轨“无任何不良征税记载”的证明,就是2010年1月25日,山东省德州市开发区国度税务局给皇明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那份“关于征税状况的证明”,该证明说,皇明太阳能自成立以来,未发作偷税、漏税。
在德州市国度税务局稽查局已于2008年5月23日认定皇明太阳能集团有限公司的偷税行为的前提下,德州市开发区国度税务局又为什么开具“无偷税”证明?
2010年7月14日,德州市开发区国度税务局办公室王主任承受中国商报记者采访时说,2008年5月23日,德州市国度税务局稽查局认定皇明太阳能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偷税行为,其“税务处置决议书”是针对“皇明太阳能集团有限公司”,而不是针对“皇明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王主任说,2010年1月25日,德州市开发区国度税务局出具的“关于征税状况的证明”,是给“皇明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而不是“皇明太阳能集团有限公司”。
“我们开具的证明,只是证明皇明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截至本证明出具之日,该公司自成立以来,未发作偷税、漏税行为。”王主任进一步解释说,皇明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是2010年1月5日办理的税务变卦注销,我们证明皇明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未发作偷税、漏税行为的时间也就是从2010年1月5日开端算起,到本证明出具之日(2010年1月25日)完毕。
难道德州市开发区国度税务局出具的“关于征税状况的证明”,仅仅是证明皇明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1月5日至1月25日之间的20天时间之 内未发作偷税、漏税行为?王主任给出了肯定答案,就是只能证明20天。
只证明一家公司20天内未发作偷税、漏税行为,开具这样的证明有什么意义?对此,王主任说,由于皇明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要上市,证监部门会请求出具公司征税状况的证明。
“皇明太阳能集团有限公司”和“皇明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王主任倡议记者去工商部门查询。
随后,中国商报记者来到德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查阅了“皇明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的有关工商手续。该局工作人员给记者提供了该公司“企业变卦状况”、“外商投资企业迁入注销信息”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企业变卦状况”记载了这样的信息:“变卦事项:称号;变卦前内容:皇明太阳能集团有限公司;变卦后内容:皇明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其核准日期为“2009年12月30日”。
在“外商投资企业迁入注销信息”上,记者发现:皇明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为黄鸣,成立日期为1996年7月19日,注册资本为5亿元钱,折合7000万美圆,企业国别是毛里求斯。“运营范围”一栏载明:“太阳能热水器等太阳能热应用产品、太阳能空调、采暖系统、太阳能枯燥安装的研讨、制造及技术效劳;自产产品的销售及售后效劳;自用、自产产品和技术的进出口贸易。”
此外,该注销信息还显现:皇明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原企业称号”为“皇明太阳能集团有限公司”。“核准日期”为“2009年12月30日”。
显然,德州市开发区国度税务局王主任的上述解释是“掩耳盗铃”。
德州市开发区国度税务局开具征税状况的证明,正常的流程是什么样的?终究是哪个部门给皇明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开具的征税证明?对此,王主任居然对记者不悦地说:你们干预的有点多了。”不晓得德州市开发区国度税务局又会有什么样的隐情。
能否提供真实财务信息
皇明上市方案或将受阻
中国商报记者在采访过程中发现,有皇明太阳能的经销商反映,货款被直接汇入皇明太阳能董事长黄鸣的夫人梁美意的个人账户,其中来自陕西咸阳的经销商李文生向记者提供的7份“银行卡业务回单”显现,有7笔存款共计20万4千元钱直接汇入梁美意的中国农业银行卡。此外,经销商李文生还向记者提供了12份“中国银行境内汇款申请书”,总金额为46万3千元汇入了皇明太阳能的账户。经销商李文生反映说,上述共计66万7千元货款,皇明太阳能公司都未给予开具正式发票。
来自甘肃酒泉的郭建琴也向记者反映,当时期理皇明太阳能时,也曾把货款直接汇入梁美意的个人账户,并未给予开具正式发票。郭建琴说,其他经销商也有把货款直接汇入梁美意的个人账户的状况。如今基本无法详细统计终究有几货款汇入了梁美意的个人账户。
“这种行为,可能不只仅是偷税那么简单了。”德州市国度税务局办公室王主任说。
有律师剖析指出,公司货款直接汇入个人账户的行为,假如是公司经过正常决策程序决议的,则其行为只是违背公司财务制度,可能面临相应的行政处分。但假如是公司有关人员应用职务之便请求客户将货款汇入个人账户,则可能涉嫌刑事立功。
“我准备再联络一些经销商,多搜集一些皇明不开发票的资料。”郭建琴说。
此外,郭建琴反映:“我在德州中级人民法院查阅了卷宗,结果发现,在一份‘送货明细单’上,皇明太阳能涉嫌伪造我的签名。”
记者理解到,关于拟上市公司来说,不只是请求在上市前一年辅导期中运作要标准,上市前三年的财务处置都需求恪守有关法律规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由于公司的历年财务报表在工商注销机关备案,历年的征税文件在税务机关备案,并且,证监会发审委有关担任人强调,这些原始材料一定不得修正,否则为虚假行为,因而,公司历史上存在的一切不合规的做法都将 毫不保存地公开。其中,属于会计账务处置的问题,能够经过审计会计师调整,而假如存在不合法合规的问题,假如是本质性的违背法律法规的行为,则会构成公司上市的本质障碍。
证监会发给郭建琴的信件显现,皇明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行政答应申请目前正在证监会审核。国泰君安有关人士承受中国商报记者咨询时说,假如发审委经过,公司半年内能够上市。
《中国证监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关于初次公开发行股票审核工作的指导意见》中规则,发审委委员审核公司申请时应特别关注的问题之一便是“公司最近三年内财务会计文件能否存在虚假记载;所申报的财务材料能否合规,能否充沛、完好、精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信息;公司能否存在严重的财务风险。”
货款汇入私人账户、不开具正式发票、涉嫌伪造经销商签名……很难想像,一家存在这样行为的公司,怎样可以提供真实的财务信息,其企业运营又怎样能安康有序地开展下去。
皇明太阳能董事长黄鸣曾经向参与搜狐2008“中国制造全国行”巡访活动的记者说,一定要把本人的企业运营好了才有资历上市,资金链都要断了然后再想着上市,那肯定上不了,而且会越来越慌张。当年,黄鸣对记者说,公司根本肯定在年底登陆A股市场。
往常,一年多的时间过去了,皇明太阳能仍然没有上市。
看来,皇明太阳能需求尽快完善本人,否则,其偷税等行为将会成为上市的“绊脚石”。
(中国商报)